意大利雇主没缴社保,员工还能拿到养老金吗?法院明确:符合条件可申请终身替代性年金
新闻资讯 · 唐人道-资讯 · 2026-10-02
唐人道AI报道——在意大利工作多年,如果雇主一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缴费,等到退休时才发现缴费记录存在缺失,员工是不是只能自己承担后果,导致养老金减少甚至无法领取?不一定。意大利法律针对这种情况规定了一项相对少为人知、但实际意义很大的保障机制:终身替代性年金。根据1962年第1338号法律第13条,如果雇主没有缴纳应缴的社保缴费,而由于缴费已经超过追缴时效,INPS无法再向雇主追缴,导致员工的养老金权益受到影响,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以一项终身年金替代原本缺失的养老金权益。意大利罗维戈法院在2026年5月8日第152号判决中,对这项制度的适用条件以及最关键的证据问题作出了说明。什么是“终身替代性年金”?1962年第1338号法律第13条规定了一项特殊的劳动者保障机制。简单来说,如果员工确实为某个雇主工作过,但雇主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缴费,而这些缴费后来又因为超过法定追缴时效,导致INPS无法再追回,那么员工因此损失的养老金权益,并不一定就此消失。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由责任方为员工设立一项终身替代性年金,金额相当于如果这些社保缴费正常缴纳,员工原本应获得的相应养老金待遇。而且,这种年金具有可转给遗属的性质。也就是说,如果领取人去世,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相关待遇可以按照类似遗属养老金的规则继续支付给有权领取的遗属。这一制度的基本目的,是避免员工因为雇主没有履行缴费义务而承担全部后果。换句话说,员工确实工作过,也因此积累了相应的养老权益,但由于雇主没有缴费,而且相关缴费已经无法通过INPS正常追缴,法律为员工提供了另一条救济途径。为什么法院对“证据”要求很严格?问题在于,这项制度涉及实际的经济待遇,因此法律必须防止有人利用这一机制,虚构根本不存在的劳动关系,或者夸大实际工作时间、工资水平,从而获得并不存在的社保权益。因此,法律以及后续司法判例对证据要求进行了较为严格的区分。罗维戈法院此次判决再次明确:首先必须证明劳动关系确实存在,而且必须能够证明这是一种“雇佣关系”。也就是说,法院不能仅仅根据“这个人可能在那里工作过”的说法,就认定其存在社保权益。一方面,需要保护真正工作的员工;另一方面,也需要防止虚构劳动关系,避免社保体系承担本不应承担的待遇。哪些内容必须有书面证据?这是此次判决中非常关键的一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意大利宪法法院此前的判例,劳动关系本身,以及该劳动关系属于雇佣关系这一性质,需要通过书面证据证明。仅仅依靠同事、亲属等人的证词并不够,也不能仅凭一些间接推断来证明劳动关系本身。例如,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可能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雇佣申报或入职通知、劳工登记记录、雇主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能够正式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文件。关键不仅是证明“曾经在那里工作”,还要能够证明这是受雇于雇主的劳动关系,而不是个体经营、自雇或其他性质的合作关系。工作了多久、拿多少工资,可以用其他证据证明不过,并不是所有问题都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对于实际工作期限以及工资金额,法律允许使用更加灵活的证据方式。也就是说,在已经有书面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并且属于雇佣关系的前提下,员工可以进一步通过证人证言、间接证据、推定以及其他合法证据,来证明自己实际工作了多长时间,以及当时领取了多少工资。这一点与劳动关系本身的证明要求有所不同。意大利宪法法院在1989年第568号判决中已经对相关规则作出重要调整。如果连工作期限和工资金额都必须全部通过书面材料证明,对于许多年代久远的劳动关系来说,实际上可能使这项法律保护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因此,目前形成的规则是:劳动关系的存在及其“雇佣关系”性质,需要书面证明;工作期限和工资水平,则可以使用包括证人证言在内的其他证据进行证明。还有一个重要限制:不能靠证人把工作时间无限往前推不过,即使对于工作期限可以使用证人等证据,也并非没有限制。如果书面材料只能证明劳动关系从某一个日期开始,那么通过证人证言等方式证明的工作期限,原则上也只能从这个已经有书面证据证明的起始日期开始计算。不能仅仅因为有人证明“实际上更早就在那里工作”,就把劳动关系无限向前追溯到书面材料没有覆盖的时期。因此,对于年代较久远的工作经历来说,保存能够证明最初入职时间的文件非常重要。没有合同或工资单,还能不能靠同事作证?这也是实际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员工完全没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以及其属于雇佣关系的书面材料,仅仅找同事或者亲属出来作证,通常不能用这种方式替代法律要求的书面证据。例如,如果没有任何文件能够证明双方曾经建立雇佣关系,那么单纯依靠证人说“这个人当时确实在那里上班”,并不能自动满足法律规定的证明要求。因此,证人证言并不能替代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其性质所必须具备的书面证据。对实际工作的员工意味着什么?这起判决对于那些曾经长期工作、但后来才发现雇主没有缴纳社保缴费的人具有实际参考意义。如果员工发现自己的INPS缴费记录存在缺失,尤其是涉及多年前的工作经历,首先应当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入职申报、劳动登记资料以及其他能够正式证明雇佣关系的文件。在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其性质之后,再进一步证明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水平。如果相关条件全部满足,而且由于缴费已经超过追缴时效,INPS无法再向雇主追缴,那么在符合1962年第1338号法律第13条规定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寻求建立终身替代性年金,以弥补因雇主未缴社保而造成的养老金权益损失。简单来说雇主没缴社保,并不意味着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就必然“这部分养老金没了”。但这项保障并不是自动获得的。最关键的一步,是首先证明:确实存在劳动关系,而且确实属于雇佣关系。这一点原则上需要书面证据;至于具体工作了多久、实际工资是多少,则可以在满足前提条件后通过包括证人证言在内的其他证据进行证明。对于发现自己多年工作记录存在社保缴费缺失的人来说,建议首先核对自己的INPS缴费记录,并妥善保存劳动合同、工资单、入职文件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如涉及已经超过追缴时效的多年欠缴问题,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劳动法律师或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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