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塞尔·布兰德强奸案续审:原告称事发时“闭上眼尽量不让自己在场”

新闻资讯 · 唐人道-资讯 · 2026-10-20

拉塞尔·布兰德强奸案续审:原告称事发时“闭上眼尽量不让自己在场”
指控拉塞尔·布兰德在酒吧强奸她的女子告诉警方,袭击发生时她“闭上眼,尽量不让自己在场”。这名女子的2023年警方视频访谈周一在布兰德庭审中向陪审团播放。她称,事发前她正与布兰德聊他主持第四频道《老大哥》衍生节目的事,随后遭其性侵。51岁的布兰德对七项指控均作无罪答辩,包括三项强奸、三项性侵和一项猥亵。这些指控由六名女性提出,时间跨度为1999年至2009年。这名女子告诉南华克刑事法院陪审团,2000年代的“小子文化”让她当时没有报案。她指控布兰德2004年在伦敦苏豪区一家酒吧抓住她的胸部,随后将她拖进厕所强奸。两人当时参加一个生日聚会。她说,等了二十年才报警,因为想到报警就“害怕”。她称布兰德的名人身份意味着“只会变成他说他的、我说我的”,“我会在工作环境或朋友圈里被排斥”。她当时为MTV工作,身边常有名人。她隔着证人席蓝色屏风说,时代已经变了。当年“作为女性你不会被相信,那是一种小子文化,‘你穿成这样就是自找的’,都是当年别人告诉你的垃圾话”。她回忆布兰德“巨大怪异的笑容”,把他比作小丑的脸,称他突然向前抓住她。布兰德的律师伊恩·温特在交叉询问中提出,布兰德和她是自愿去厕所“亲吻拥抱”,但因厕所被淹、环境肮脏而放弃发生性关系。这名女子在作证时流泪,否认这一说法。她说,遭袭击后感到“恍惚”。律师追问她所称被违背意愿拖进厕所一事,暗示她本可“轻而易举”挣扎或求助。她不同意,称他抓得很紧,“我的一部分在想,赶紧结束,这样就能离开这里”。她形容事后感到麻木和羞耻。她告诉陪审团,后来曾向朋友透露布兰德“试图做那件事”,但没有说他已经“得逞”强奸了她。她告诉检方律师,当时甚至不知道这起口交攻击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强奸。在警方录像访谈中,她说:“他在谈话中间突然抓住我的胸部,我只记得那张怪异疯狂的笑容逼近我,他抓住我的胸部。”不久后,他“把我拖进厕所”,地面被水淹,随后“他拉开裤子拉链”,对她实施口交强奸。她称强奸“很快”,让她“难以置信、震惊”。“厕所就在他站的地方后面。就是抓住、拉过去。他用力抓住我的手臂,把我往那个方向拖。”“我的一部分在说,赶紧结束,这样就能离开这里。”“我闭上眼,尽量不让自己在场。我只记得那像一股力量。我肯定说过我不想做。”强奸发生后,当时二十多岁的她说,布兰德“转向我说,‘哦,我想我们现在该交换号码了’,好像一切正常,好像他刚刚没有强迫我做那件事。”布兰德否认所有指控。他表示,任何性接触如果发生,都是自愿的。庭审预计持续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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