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中国领取意大利INPS养老金 税务归属明确:仍由意大利征税

新闻资讯 · 唐人道-资讯 · 2026-10-09

人在中国领取意大利INPS养老金 税务归属明确:仍由意大利征税
居住在中国并领取意大利INPS养老金,是否就可以不再向意大利缴税?意大利税务局(Agenzia delle Entrate)近日给出明确答复:对于属于公共社会保障体系的INPS养老金,即使领取人已成为中国税务居民,相关养老金仍由意大利单独征税。这一问题对于退休后计划长期居住中国的意大利养老金领取者尤其值得关注。意大利税务局在2026年第179号答复(Risposta n. 179/2026)中,就一名居住在中国、领取意大利国家社会保障局(INPS)养老金的纳税人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案件的关键并不在于这名退休人员过去是在私营企业还是公共部门工作,而在于这笔养老金是否属于“公共社会保障体系(sistema previdenziale pubblico)”支付的养老金。税务局最终认定,本案属于公共社会保障体系,因此按照意大利与中国之间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征税权专属于养老金来源国——意大利。住在中国,为什么还要在意大利缴养老金税?按照一般规则,一个人如果已成为中国税务居民,其退休金通常会涉及居住国与来源国之间的征税权分配。意大利与中国之间存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该协定于2019年3月23日签署,并由意大利通过2024年第182号法律批准。协定第18条第1款规定,一般情况下,一国居民因过去已经终止的雇佣关系而取得的养老金及类似报酬,原则上仅由其居住国征税。按照这一一般规则,如果一名退休人员已成为中国税务居民,其来自意大利的部分养老金似乎应由中国征税,而不是继续在意大利缴税。但问题在于,第18条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例外。INPS养老金属于公共社会保障体系本案中的纳税人居住在中国,并领取由INPS支付的养老金。他特别说明,自己的养老金完全来自过去在私营企业工作期间形成的养老权益,同时他从未在意大利公共行政部门工作,也没有担任过公共职务。因此他认为,自己的养老金来源于私营部门工作,应适用意中税收协定第18条第1款,即既然自己现在是中国税务居民,养老金应仅在中国缴税。意大利税务局并未接受这一观点。税务局指出,判断关键并不是过去工作的单位是私营企业还是公共部门,而是养老金本身是否属于公共社会保障体系支付的待遇。意大利国内税法本身也规定:INPS养老金属于意大利来源收入根据意大利《所得税法》(TUIR)第3条,对于非意大利税务居民,原则上只对其在意大利境内产生的收入征税。而第23条进一步规定,由意大利国家、意大利税务居民主体,或在意大利设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主体支付的养老金,可被认定为在意大利产生的收入。因此,从意大利国内法来看,INPS作为在意大利设立并运营的社会保障机构,其支付的养老金原则上属于意大利来源收入。不过,国际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能对国内税法作出不同安排。也就是说,判断养老金最终在哪里缴税,不能只看意大利国内法律,还必须进一步查看意大利与养老金领取人居住国之间的税收协定。意大利与中国协定存在一个关键例外意大利税务局指出,意大利与中国之间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18条第2款规定:如果养老金及类似支付属于一国公共社会保障体系,那么相关收入适用来源国的征税规则。这正是本案的关键。换言之:普通的退休养老金,一般规则可能由居住国征税;而属于公共社会保障体系的养老金,协定规定可由养老金来源国征税。而INPS支付的、建立在法定强制社会保险缴费基础上的养老金,被意大利税务局认定属于后者。什么叫“公共社会保障体系”?由于意中税收协定并未对“公共社会保障体系”这一概念作出具体定义,意大利税务局参考了意大利参议院相关立法报告以及此前的税务解释。按照相关解释,“公共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包括根据社会保障法律、通过强制缴费形成的养老金,也包括国家为实现一般社会保障和社会团结目标而提供的相关福利,例如部分伤残养老金。意大利税务局此前在2003年第41/E号通告中也曾对“社会保障”作出解释。其核心是:只要相关养老金待遇与依法强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相联系,并且对应已经终止的工作关系,就可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而只有与自愿缴费相关的部分待遇可能被排除在这一范围之外。过去是在私人企业工作,也不改变最终结论这也是本次税务局解释中非常值得注意的一点。这名申请人认为,自己以前是在私人企业工作,并没有给意大利政府工作,因此养老金应属于私人养老金。但税务局认为,工作单位属于私营企业,并不能决定养老金在税收协定下的性质。真正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养老金所依托的社会保障制度。如果养老金是在INPS公共社会保障体系下形成,并且相关缴费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缴费,那么即使退休人员过去一直在私营企业工作,其养老金仍可能被认定为公共社会保障体系养老金。因此,本案中:私人企业工作经历不等于私人养老金税收待遇。养老金最终属于哪一类,关键要看其所对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最终结论:这笔养老金仍由意大利征税根据意大利税务局2026年第179号答复,本案中的养老金属于公共社会保障体系支付的养老金,因此适用意大利与中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18条第2款。最终结论是:这名已成为中国税务居民的退休人员,其由INPS支付的相关养老金,征税权专属于养老金来源国——意大利。也就是说,即使本人长期居住在中国,这笔符合本案条件的INPS养老金仍需要在意大利缴税,而不是因为成为中国税务居民就自动转由中国单独征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一税务答复针对的是具体咨询案件及相关法律条件,并不能简单理解为“所有住在中国的意大利退休人员都只需要在意大利缴税”。养老金的具体税务处理仍取决于养老金性质、缴费来源、适用的税收协定以及个人税务居民身份等因素。对于已经移居中国、仍领取意大利养老金的人,如果希望确认自己的具体纳税义务,最好根据个人情况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或意大利税务机关。一句话总结住在中国不等于意大利养老金自动改由中国征税。对于属于INPS公共社会保障体系的养老金,根据意大利税务局2026年第179号答复以及意中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相关规定,征税权仍专属于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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